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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瑞医疗: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姚辉)作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姚辉707001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年3月31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7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2020年11月17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4、2020年12月9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0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工作表现、提名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了解公司现有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勤勉程度等综合情况,评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是否存在需要更换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对公司提名的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

2、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对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与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日常履职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秉持专业、尽责、勤勉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要求公司及时跟进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不断规范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行为,持续关注重大投资项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风险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五、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对报告期内企业经营状况、投资项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0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姚辉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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