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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0年,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与

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是有效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认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六、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满足全资子公司捷运昇、罗博特科(南通)、捷策节能、斐控晶微的经营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审核并确认了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根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的业务需求,对公司2021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已发生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我们审核并确认了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十一、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相关的薪酬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审议了2020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其中:2020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其任职岗位及履职情况领取相应的报酬。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我们一致同意该薪酬方案。

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徐立云盛先磊杨利成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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