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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1-02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宁德时代”)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243,7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61,507,447.6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9,422,992.3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52,084,455.31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5日到位,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351ZA0007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68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60,24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99,999,928.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82,228,641.75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17,771,286.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351ZC00213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项 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537,246.97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533,880.49
减:已支付及已置换的发行费用2,033.55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21,944.58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20,00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277.51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项 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1,961,499.99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2)858,550.23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14,751.56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1,020,00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7,701.32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2020年7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专户储存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特指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或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同) 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元)
1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2190000100000252297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0.05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999014836910888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32,775,104.80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1407002629008238663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697299886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137010100100157000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8111301013300414044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
合计32,775,104.8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949.05万元,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4.47万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元)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35050168610700002793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322,632,482.35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35050168610700002794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三期)111,094,805.82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35050168610700002795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104,153,767.78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35050168610700002796电化学储能前沿技术储备研发项目315,316,207.72
5中国工商银行宁德蕉城支行1407002629008239290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三期)215,509.32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元)
6中国工商银行宁德蕉城支行1407002629008239441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18,151.39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8111301012100588423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648.45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支行43010078801500002544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7,555.73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支行43010078801600002531电化学储能前沿技术储备研发项目493.23
10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1560032327660000补充流动资金121,100,271.26
11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13210101040020812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2,936.46
12工商银行宁德蕉城支行1407002629008239317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三期)2,090,461.45
13工商银行宁德蕉城支行1407002629008239565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379,912.57
合计977,013,203.5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4,754.41万元,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2.8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8年6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

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9,199.31万元(其中含发行费用896.0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351ZA0077号《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2,164.25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德时代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351ZA08111号《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20,000.00万元尚未到期,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未来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77.51万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1,020,000.00万元尚未到期,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未来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7,701.3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351A007983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宁德时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宁德时代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96,985.5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3,631.8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92,430.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335,208.45335,208.4562,548.40325,186.0897.012020年8月31日33,075.92不适用
2. 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200,000.00200,000.0012,533.24208,694.41104.352021年3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3.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400,000.00400,000.00151,232.42151,232.4237.812022年4月1日2,878.49不适用
4.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 产项目(三期)550,000.00550,000.00134,571.98134,571.9824.472022年1月1日68,218.65不适用
5.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300,000.00300,000.0052,516.1052,516.1017.512021年12月1日不适用不适用
6.电化学储能前沿技术储备研发项目200,000.00200,000.0020,506.8720,506.8710.252025年2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
7.补充流动资金511,777.13511,777.13499,722.86499,722.8697.6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96,985.582,496,985.58933,631.871,392,430.72104,173.06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2,496,985.582,496,985.58933,631.871,392,430.72104,173.0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不适用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2018年6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9,199.31万元(其中含发行费用896.0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德时代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351ZA0077号《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2,164.25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德时代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351ZA08111号《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8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1,040,000.00万元尚未到期,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未来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0,978.83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
或其他情况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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