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59号)核准,公司2018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863万股,发行价为11.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539,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6,487,712.26元,余额为人民币317,051,787.74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756,775.4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295,012.2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5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1522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2018年5月23日募集资金净额 | 306,295,012.28 |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 45,025,700.00 |
减:2018年度使用 | 145,834,976.50 |
减: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减: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减: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 |
加:2018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 2,238,106.50 |
减:手续费支出 | 2,382.64 |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117,670,059.64 |
减:2019年度使用 | 96,178,757.87 |
项目 | 金额 |
减: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减: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减: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 |
加:2019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 1,902,861.96 |
减:手续费支出 | 3,437.48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23,390,726.25 |
减:2020年度使用 | 9,776,896.25 |
减: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3,778,923.80 |
减: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减: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 |
加:2020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 165,539.63 |
减:手续费支出 | 445.83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6月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完工并可投入使用,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3,778,923.80元作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0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0年无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0年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共计13,778,923.8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2020年,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共计13,778,923.8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2020年4月2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宝安支行9,079,273.26元,全部转入公司招商银行高新园支行基本户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4月27日,将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前海分行4,699,650.54元,全部转入公司招商银行高新园支行基本户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0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629.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7.6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681.6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 业化项目 | 否 | 14,144.52 | 14,144.52 | 351.63 | 13,511.26 | 95.52 | 2019年12月 | -13,381.15 | 否 | 否 |
2、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 发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4,484.98 | 4,484.98 | 626.06 | 4,096.21 | 91.33 | 2019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 | 12,074.16 | 100.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629.50 | 30,629.50 | 977.69 | 29,681.63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30,629.50 | 30,629.50 | 977.69 | 29,681.6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坚持研发投入、推出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叠加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公司损失等方面的影响,公司业绩首次出现亏损情况,导致“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项目未到达预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8年6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变更的议案》,将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领亚工业园3栋-4栋”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领亚工业园4栋”;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平板显示产业园6栋4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领亚工业园3栋4楼”。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预先投入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4,502.57万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6283 号《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共置换资金4,502.57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及结存利息金额共计13,778,923.80元,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 |
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详细调研、科学规划,加强了生产的综合管理,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以及产品研发可制造性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升,降低了实施成本,同等的生产相关投入获得了较高的产能输出,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0年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共计13,778,923.8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当年度产生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