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水羊股份股票代码:300740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3楼318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水羊股份 | 指 |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御投投资 | 指 | 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其持有的水羊股份1,852,800股股份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3楼318室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御投壹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79.006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394221278L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合伙人信息:长沙御投伍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御投壹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吴小瑾、张廷志、晏德军等39名。
通讯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3楼318室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谢玲 | 女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4325221983******** | 长沙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御投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御投投资因部分员工已离职以及部分员工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并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18),信息披露义务人御投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16,613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的比例不超过1.09%),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1年4月21日 | 21.87 | 860,000 | 0.22217%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1年5月25日 | 23.51 | 734,600 | 0.18977% |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1年5月26日 | 23.47 | 258,200 | 0.0667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御投 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21,207,721 | 5.47863% | 19,354,921 | 4.99999%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207,721 | 5.47863% | 19,354,921 | 4.9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 | 0 | 0.000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354,921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注:
1、本报告书在计算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均已剔除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
2、本报告书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谢玲
日期:2021年5月2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小瑾、欧丹青 联系电话:0731-8523886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长沙市 |
股票简称 | 水羊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74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地 | 长沙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1,207,721股 持股比例:5.4786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852,800股 变动比例:0.47864% 变动后持股数量:19,354,92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26日 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谢玲
日期: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