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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信息: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7

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3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7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8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9人。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年7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20%。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7月7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7月23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已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条件需满足: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43,559.91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75%,公司层面满足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A-优秀、B-良好、C-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D-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除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外,其余2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达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0.50万股,授予人数为30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0.50万股调整为135.00万股,授予人数由30人调整为29人。

2020考核年度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公司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好”、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计算后,考核结果为“良好”的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9.00万股,本次实

际可解除限售股份为3.04万股,不得解除限售股份为0.76万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股份为

2.16万股,不得解除限售股份为1.44万股。综上,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2.2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8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18.37%。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0万股,以及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合格”的8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7月30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9人。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8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6%。

4、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罗昔军副总经理9.001.807.2020%
金卓钧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7.001.405.602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7人)119.0021.695.2018.15%
合计(29人)135.0024.80108.0018.37%

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本次解除限售数量25%的股份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1、本公告中出现的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含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77,000股。

3、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1年7月21日数据,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解除限售/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27日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42,265,54626.49%-224,00042,041,54626.35%
高管锁定股40,740,54625.54%24,00040,764,54625.55%
股权激励限售股1,525,0000.96%-248,0001,277,0000.8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7,267,65273.51%224,000117,491,65273.65%
三、总股本159,533,198100.00%0159,533,198100.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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