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公司股东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维科思”)计划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86,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4%)。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诺维科思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52,2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8%。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诺维科思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71,1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5%。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诺维科思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107,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
公司于近日收到诺维科思出具的《关于减持药石科技股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5月10日,诺维科思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诺维科思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11/10-2021/5/10 | 136.19 | 264.8590 | 1.54 |
大宗交易 | 2020/11/10-2021/5/10 | 133.67 | 92.5200 | 0.61 | |
合 计 | - | - | 357.3790 | 2.15 |
注:表中出现比例合计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股东诺维科思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期间,诺维科思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次数为31次,减持的价格区间111.77元/股到196.26元/股,累计减持2,648,59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1.54%。本次减持后, 诺维科思持有公司股份9,518,94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4.7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诺维科思 | 合计持有股份 | 10,572,363 | 7.28% | 9,518,941 | 4.7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572,363 | 7.28% | 9,518,941 | 4.7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日的股份数,以总股本145,229,501股为基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为本公告披露日的股份数,以总股本199,699,696股为基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诺维科思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诺维科思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2021年5月10日,诺维科思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诺维科思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药石科技股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