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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0831585821;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

于2023年3月14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怡达股份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2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报审计与会计师沟通及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天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建议。

(四)2024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孙 涛:

卞钱忠:

孙银芬:

赵静珍: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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