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4,846,73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怡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72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蔡国庆 | 孙洁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1号 | 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1号 | ||
传真 | 0510-86609388 | 0510-86609388 | ||
电话 | 0510-86600202 | 0510-86600202 | ||
电子信箱 | caiguoqing3376328@163.com | nanalogox@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产品包括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环氧丙烷、双氧水、四丁基脲等。
1、醇醚及醇醚酯类有机化工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醇醚及相应的醇醚酯系列产品,及向下游延伸形成的汽车制动液、高端湿电子化学品;
2、产业链上游,公司拥有直接氧化法(HPPO)环氧丙烷技术及其产业链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环氧丙烷、双氧水及其产业链相关的钛硅分子筛(TS-1)催化剂、2-乙基蒽醌/2-叔戊基蒽醌、四丁基脲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上下游产业链及产品用途参见下图:
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以直销为主。立足国内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开辟国外市场,依托现阶段已合作的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挖掘市场机会,并寻求长期战略伙伴关系。
(2)生产模式
采用规模化、自动化的生产装置24小时连续生产,生产装置通常为综合装置,可根据市场所需,生产不同种类的产品,装置利用率高、运行稳定。公司依托“三江战略布局”,统一管理吉林怡达、珠海怡达客户资源、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在上年末根据销售计划、产能和设备状况制定下年度的生产计划。
(3)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采用集中采购模式,即总量约定、分批交付。对于其他原材料和辅料、五金等材料,采购人员根据生产订单,结合存货,确定数量,再经询价、比价后在合格供应商名单里选择供应商。
(4)研发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采取自主研发为主,并积极利用外部技术资源进行合作开发的研发模式。依托公司技术研究中心的技术研发力量,将公司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针对客户需求,进行量身定制,将公司新产品更好的推向市场,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竞争力。
(5)盈利模式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醇醚及醇醚酯类有机化工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随着泰兴怡达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已经拓展环氧丙烷及其配套双氧水的销售,不断巩固公司的竞争地位。经过多年行业积累及优质的产品质量,公司赢得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公司与吉林怡达、珠海怡达、泰兴怡达形成“三江四地”联动的采购、生产、销售模式,使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扩展市场空间,保障公司的销售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636,590,130.65 | 2,855,320,515.43 | 2,856,272,115.99 | -7.69% | 2,542,926,999.91 | 2,543,754,447.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21,773,457.10 | 1,254,175,204.67 | 1,254,208,643.60 | -2.59% | 1,128,379,095.78 | 1,128,395,804.52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814,118,621.21 | 1,554,301,277.40 | 1,554,301,277.40 | 16.72% | 1,450,414,339.78 | 1,450,414,339.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291,867.49 | 109,562,633.01 | 109,579,363.20 | -132.21% | 131,839,245.50 | 131,855,95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34,713,024.74 | 112,152,215.32 | 113,323,595.81 | -130.63% | 130,674,715.39 | 132,274,005.57 |
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44,635.61 | 136,968,366.27 | 136,968,366.27 | -78.28% | 266,138,687.96 | 266,138,687.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38 | 0.6751 | 0.6752 | -136.11% | 0.8175 | 0.81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29 | 0.6659 | 0.6660 | -136.47% | 0.8134 | 0.81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8% | 9.67% | 9.67% | -12.45% | 13.46% | 13.4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01月0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71,729,418.45 | 507,460,358.71 | 484,742,181.23 | 450,186,662.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315,240.76 | -25,486,182.16 | 1,642,310.02 | 13,867,245.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973,179.35 | -25,513,340.75 | 2,424,731.59 | 14,348,763.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864,151.66 | -20,111,459.19 | 67,614,190.26 | 25,106,056.2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01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37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 | 股东性 | 持股比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称 | 质 | 例 | 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准 | 境内自然人 | 20.80% | 34,295,684.00 | 25,721,763.00 | 质押 | 3,363,000.00 |
沈桂秀 | 境内自然人 | 12.28% | 20,235,98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刘昭玄 | 境内自然人 | 6.01% | 9,908,5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袁凌 | 境内自然人 | 1.43% | 2,362,03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刘冰 | 境内自然人 | 1.15% | 1,892,4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刘坚 | 境内自然人 | 1.15% | 1,892,4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蒋丽萍 | 境内自然人 | 1.04% | 1,710,22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刘芳 | 境内自然人 | 0.81% | 1,328,48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蔡国庆 | 境内自然人 | 0.73% | 1,204,600.00 | 903,450.00 | 不适用 | 0.00 |
蒋锡才 | 境内自然人 | 0.70% | 1,159,52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沈桂秀为刘准、刘冰、刘坚、刘芳的母亲;刘坚、刘昭玄为父女关系;刘芳、蔡国庆为夫妻关系。 刘准、沈桂秀于2021年11月16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沈桂秀就公司相关事项与刘准保持一致行动。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沈桂秀、刘冰、刘芳、刘坚为刘准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蒋丽萍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刘芳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蔡国庆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蒋锡才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黄松浪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数字经济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公司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约20.62%,导致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约9.06%。但是公司灵活应对市场、积极开拓新应用场景,使得公司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销售数量同比增长约19.08%,市场份额增加。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去年同期处于试生产阶段,2023年2月17日泰兴怡达取得了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为泰兴怡达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保障。报告期内,公司环氧丙烷和双氧水产品销售量同比分别增长约194.66%和46.71%。但是由于国内环氧丙烷新增产能释放较多,泰兴怡达环氧丙烷产品因产能利用率偏低,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偏高,折旧与摊销计提金额较大,报告期内未能实现盈利,净利润-11,581.90万元。
2023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14亿元,同比增加16.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9.19万元,同比减少132.21%。
公司2023年未能实现整体盈利。我们将在下阶段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节能降耗,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并以创新驱动、技术升级,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抓住国内经济回暖的有利时机,提升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