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信新材:董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路国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路国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了2020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按规定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与会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并提出相关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除董事薪酬回避外)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共审议18项议案,本人就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2019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共审议议案2项,本人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共审议议案1项,本人就关于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及个人绩效等,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考核,忠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与认识,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需要审议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核,能够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涉及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独立性、重大事项的决策、财务管理等也进行了积极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运用自已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