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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福建海电运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电运维”)、福建永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28,300万元,以上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永福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29,55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合计24,226.72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一文先生、钱有武先生、谭立斌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等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止3月31日已发生金额注①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销售产品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新能源、储能项目综合服务及产品市场价格25,00013,083.2010,290.07
小计25,00013,083.2010,290.07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服务海电运维技术服务等市场价格3,0000.000.00
永福集团及其子公司电缆桥架、支架、槽盒等市场价格3000.000.00
小计3,3000.000.00
合计28,30013,083.2010,290.07

注:①截止3月31日已发生金额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三)上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注预计 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销售产品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工程设计、建设等23,370.2728,00010.25%-16.53%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永福集团及其子公司工程设计、建设等826.251,0000.36%-17.38%
小计24,196.5229,000--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永福集团及其子公司电缆桥架、槽盒等0.005000.00%-100%
0.00500--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永福集团及其子公司办公场所租赁30.2050100%-39.60%
小计30.2050--
合计24,226.7229,55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市场变化、项目开发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注:实际发生额为2023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的实际发生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毓群注册资本:244,238.496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71,716,804.11
净资产21,988,315.06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40,091,704.49
净利润4,676,103.45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谭立斌先生担任宁德时代副总经理且宁德时代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德时代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宁德时代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核查,宁德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福建海电运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海电运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国栋

注册资本:16,666.333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2-53B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电气设备修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船舶租赁;国内船舶代理;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海洋服务;海洋气象服务;休闲观光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测绘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897,177,951.80
净资产491,765,023.57
项目2023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36,503,572.80
净利润72,734,601.73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志青先生担任海电运维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电运维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外,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永帆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海电运维17.93%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海电运维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核查,海电运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福建永福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永福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一文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3号A楼20层2009办公室

经营范围:对电力业、房地产业、通讯业、农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教育业的投资;电力设备批发及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199,440,133.28
净资产43,095,588.30
项目2023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5,357,477.11
净利润-6,740,397.34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福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一文先生担任永福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钱有武先生担任永福集团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张善

传先生担任永福集团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永福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永福集团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核查,永福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预计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及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该议案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林一文先生、钱有武先生、谭立斌先生须回避。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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