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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光电: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强)

本人作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李强,男,汉族,1971年出生,博士学位。1994年至2001年在山东莱阳市委组织部工作,2001年至2008年在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2008年至2013年任浙江华瓯创投投行部总经理,并担任杭州新厚土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2013年至2017年任汉信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2016年任远传技术董事;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方大化工董事;2017年至今任上海天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主导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的收购及后续并购重组业务。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2023/9/20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平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任职期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及时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要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有效落实;积极学习相关新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加强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知识的深入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因此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同时就定期报告事项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认真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就相关事项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其他

1、2023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2023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2023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2023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本人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强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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