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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典制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阳秋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阳秋林)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始终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阳秋林,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会计学士,二级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学科带头人。1987年6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87年7月至今历任南华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处长)、审计处处长、管理学院副院长(正处级)、会计研究中心主任;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湖南兴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列席股东大会及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现场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会

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和主持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听取了审计部工作报告,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其他委员充分讨论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认真审查公司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以及其他不定期深入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全面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并对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同时,本人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紧密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协作顺畅。此外,本人也密切关注了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关注传媒、网络上的相关报道,以便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全面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便于本人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本人积极督促公司遵循《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更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他们的关切和需求,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时完成了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4月3日,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上,我们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规定,薪酬的发放严格依据考核结果,既科学又合理。这一方案不仅与行业的薪酬水平相符,也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该议案表示赞同。

(四)股权激励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建议公司应密切关注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会计政策的变动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和适应这些变化,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透明。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阳秋林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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