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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鸣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董事、监事薪酬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3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2021年4月5日,以公司总股本215,316,977.00股剔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股1,871,100.00股后的股本213,445,877.0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拟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7,043,713.94元。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871,1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自2021年4月5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次预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六)《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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