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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0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5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11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落实,现对关注函所关注的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2021年3月4日晚间,你公司直通披露《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拟以股本223,026,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最近两年收入及净利润增长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进一步说明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是否匹配。

回复: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的匹配性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

公司专业从事市政污水、工业废水处理、黑臭水体、湿地治理等水环境治理,以及垃圾焚烧发电、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理、污泥资源化处理等,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稳定、高效、创新技术的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公司主要通过BOT、PPP、DBO等模式开展业务,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通过特许经营期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环保政策日趋严厉,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日益严格,有效激活了环保需求,预计

未来几年,环保政策红利仍将不断释放,生态环境治理产业的市场容量将持续扩充,推动环保行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综上所述,公司所属的生态治理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公司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及经营模式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对股本和资本金的要求比较高。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股本偏低,不利于公司的市场形象和竞争力,公司存在扩大股本规模的实际需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标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对标公司股本(亿元)
博天环境4.18
联泰环保4.50
中材节能6.11
巴安水务6.70
鹏鹞环保7.15
瀚蓝环境7.67
中环环保2.23

(2)公司最近两年收入及净利润增长情况

公司牢牢把握市场机遇,近两年来公司业绩保持着良好的增长趋势,主要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业绩指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39,013.7065,382.9995,01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44.479,711.2115,773.77

由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为143.54%,净利润增速为

160.96%,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3)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持续聚焦环境治理业务领域,大力开拓水环境治理业务,积极推进固废处理业务,并向水生态修复、污泥处置等相关领域延伸,进一步完善全国性网络布局。公司将遵循“稳健、可持续、高质量、快发展”的方针,重点着力和聚

焦“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到十四五末,力争成为中国头部环保企业,在企业规模和科技创新方面成为国内环保领先企业。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确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确定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本公积充足,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及利润分配基础

公司近三年来保持着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增长态势,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突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近3年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9.12.312020.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16,812.4421,259.6128,976.62
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044.479,711.2115,773.7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2.451,363.33655.60
应付普通股股利533.35640.02987.86
期末未分配利润22,191.1128,967.4743,106.93

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同时,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为113,122.89万元,公司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充足,为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提供了基础。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根据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026,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17,842,123.7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合计转增200,723,892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230Z0472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7,737,702.72 元,提取盈余公积6,555,972.18 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51,181,730.54元。根据《公司章程》,2020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151,181,73.05元,故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17,842,123.76元。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要求。

(3)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能够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

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已连续两年未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23,026,547股,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资本公积充足。公司充分考虑到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提议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能够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和竞争力,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综上,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遵守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对股东回报的相关承诺。

二、2021年2月10日至3月4日期间,你公司股票涨幅达到27.25%,同期创业板指下跌14.47%。

1、请补充说明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公司筹划及决策过程,以及你公司在信息保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回复:

(1)内部筹划及决策过程

2021年1月30日,公司董事长及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结合公司发展情况、经营需求和分红承诺,初步讨论了现金分红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等事项,并形成了初步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2月19日,由公司董事长提议按照《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

(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拟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相关利润分配预案及年度董事会会议通知、年度监事会会议通知发送给董事会、监事会。

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2020年度报告相关议案,其中包括《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该分配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4日,在股票市场收市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传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相关信息保密情况

公司在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筹划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信息保密制度,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要求所有内幕知情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该预案,并应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公司已于2021年3月4日向深交所报备了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

(3)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请补充说明公司近一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是否存在配合炒作股价情形。

回复:

公司截止2021年3月4日,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近一个月内没有接受媒体采访或机构调研。在处理与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公司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及时上报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数据,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漏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信息的情形,不存在配合炒作股价情形。

3、请你公司结合市场宏观情况、行业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等,分析近期公司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的原因;结合公司市盈率、市净率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就公司股价上涨情况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认真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回复:

(1)近期股价涨跌幅偏离值较大的原因

自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4日期间,创业板指下跌14.47%,根据Wind资讯公开信息,环保概念指数(指数代码884034.WI)同期累计上涨19.67%,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的股价涨跌幅,具体情况如下:

对标公司2.9收盘价3.4收盘价累计涨幅
博天环境3.835.7249.38%
联泰环保7.067.9712.89%
中材节能5.538.8760.40%
巴安水务3.143.6415.92%
鹏鹞环保6.897.6611.18%
瀚蓝环境21.4126.7022.71%
中环环保12.7716.2527.25%

由上表可知,环保板块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在2月9日至3月4日期间的累计涨跌幅,均高于创业板指涨跌幅,公司同期的股价涨跌幅不论是与环保板块相比,还是与同行业对标公司相比,均没有太大差异。公司管理层经分析后认为,近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环保行业相关政策,投资者对环保行业的信心增强,二级市场的资金流入环保板块,可能是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近期涨幅较大的原因。

(2)公司市盈率、市净率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截至2021年3月4日收盘,公司与对标公司的滚动市盈率、市净率等情况如下:

对标公司滚动市盈率市净率
博天环境-2.46
联泰环保20.372.49
中材节能43.993.10
巴安水务30.281.03
鹏鹞环保18.891.65
瀚蓝环境22.433.12
中环环保22.851.99

注:由于博天环境2020年度公布的定期报告中净利润为负,导致市盈率不具有可比性。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1年3月4日收盘,公司与对标公司的滚动市盈率、市净率不存在较大差异。

(3)风险提示

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实质性影响;投资者同比例增加所持有股份,对其持股比例亦无实质性影响。本次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另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②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1年2月9日以来,截至2021年3月4日收盘累计涨幅为

27.25%。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股价可能存在的波动风险。

(3)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说明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后续公司将根据

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2月26日,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计划自3月22日至9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公司股份。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未来3个月的减持计划,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披露利润分配预案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回复: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减持相关公告如下:

2019年2月2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9月2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

2020年4月23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021年2月2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根据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布的减持相关公告可知,该股东是基于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减持计划,在每一次减持计划到期之后都会发布新的减持计划。公司不存在通过披露利润分配预案配合该股东减持的情形。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确认,在未来3个月内均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通过披露利润分配预案炒作股价以及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四、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公司除前述事项外,无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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