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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监事的候选人.........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非独立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监事的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提名并选举产生。 .........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事。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事。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订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订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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