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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集团”、“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及相关内容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涵盖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财务报告、销售业务、投资活动、信息系统。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1、错报≥总资产0.5% 2、错报≥利润总额的5%
重要缺陷1、总资产0.25%≤错报<总资产的0.5% 2、利润总额的1.5%≤错报<利润总额的5%
一般缺陷1、错报<总资产的0.25% 2、错报<利润总额的1.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公司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5、外部审计发现公司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的缺陷; 6、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1、错报≥总资产0.5% 2、错报≥利润总额的5%
重要缺陷1、总资产0.25%≤错报<总资产的0.5% 2、利润总额的1.5%≤错报<利润总额的5%
一般缺陷1、错报<总资产的0.25% 2、错报<利润总额的1.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因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指引,但没有有效运行;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办法

在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过程中,公司全面梳理了内控规范实施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查找主要业务流程、节点、控制点的风险点,编制相应问题或漏洞风险清单,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规范,制定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方式和标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相关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与公司中高层级领导层收集风险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分析,识别出公司所面临的高风险领域,用于指导年度内控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的开展,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2、开展流程更新,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现状,识别关键控制点信息。将风险管控信息与部门、岗位相挂钩,明确风险管控职责,切实落实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3、执行穿行测试,验证内控流程及相关控制点信息的真实性,对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进行评价,识别内部控制设计缺陷;

4、执行内部控制测试,按照关键控制活动的发生频率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执行缺陷;

5、在内部控制建设与评价工作过程中,从流程的固有风险和控制目标出发,寻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对其跟踪整改,整改后再次测试,验证整改结果的有效性。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纪若楠 彭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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