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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督义务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4项议案,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关于拟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议案》、《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较好地发挥了内部监督的作用。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了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经营的行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

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核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运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形。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贯彻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认为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关联交易,并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6、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监督,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战略方针,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规范监事会运作机制,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从而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监督检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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