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的通知,获悉章卫国先生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延期购回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原质押到期日 | 延期后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章卫国 | 是 | 5,500,000 | 17.83% | 4.44%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0-6-2 | 2021-6-2 | 2022-6-2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章卫国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章卫国 | 30,841,235 | 24.88% | 5,500,000 | 5,500,000 | 17.83% | 4.44% | 2,000,000 | 36.36% | 21,130,926 | 83.39% |
注:以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按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123,984,730股)计算所得。
三、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超过50%。
2、本次股份质押为控股股东章卫国先生对前次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补充质押也不涉及新增融资,章卫国先生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所得等。
3、截止本公告日,章卫国先生质押公司股份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章卫国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4、章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