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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星云股份(300648):兴业证券关于星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星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公司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383,896股,于2021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4名股东在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383,8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3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4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4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数量(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1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5,9753,095,9753,095,975
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95,9723,095,9723,095,972
3吴永根1,176,4701,176,4701,176,470
4邱世勋928,792928,792928,792
5苏州市天凯汇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9,195619,195619,195
6福建翰鼎信源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8,235588,235588,235
7林大春495,356495,356495,356
8汇安基金-招商银行-杨宝林461,300461,300461,300
9浙江吉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0,557340,557340,557
10厦门市凤凰花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8,173328,173328,173
11汇丰晋信基金-浦发银行-汇丰晋信-恒生银行稳健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24,953324,953324,953
12华实浩瑞(武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723309,723309,723
13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建信基金-东源投资再融资主题精选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09,598309,598309,598
14王玉辉309,597309,597309,597
合计12,383,89612,383,89612,383,896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星云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泉鑫 苏洲炜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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