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1)第351A008349号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云股份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编制2020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星云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星云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0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星云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星云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星云股份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云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4月1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4元。截至2017年4月19日,公司共募集资金26,7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8.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3,458.56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02.17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9,58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47.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540.96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06.6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036.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15.4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1.3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6.6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078.84万元。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5,078.8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63.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38.7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
24.3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 | 591903794510302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8,631,455.14 |
合 计 | 8,631,455.14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43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3.0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6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时间较早,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0年受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更为谨慎;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对具体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相关项目调整需要经过详细论证分析、设备选型等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受上述因素影响,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根据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5,839,984.88元。该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80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23,458.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6.6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078.8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 | 否 | 9,010.70 | 4,303.20 | 4,303.20 | 100.00% | 2018-4-10 | 2,338.55 | 否 | 否 | |
2、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 | 否 | 7,048.57 | 4,213.84 | 4,213.84 | 100.00% | 2018-4-10 | 2,219.05 | 是 | 否 | |
3、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3,399.29 | 3,399.29 | 176.67 | 2,560.52 | 75.33% | 2021-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4,001.28 | 100.03% | 2017-8-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3,458.56 | 15,916.33 | 176.67 | 15,078.84 | — | — | 4,557.6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一、2020年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1、产品结构方面,公司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品销售占比和实现效益增长较高,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系统产品销售占比下降;2、公司继续进行产业布局,保持较高的研发等投入;3、公司检测服务业务产生效益未计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时间较早,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0年受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更为谨慎;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对具体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相关项目调整需要经过详细论证分析、设备选型等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受上述因素影响,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5,839,984.88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使用,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截至2018年4月1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6,440,831.01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476,027.66元,与76,440,831.01元产生的差额35,196.65 元为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合理的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2、对项目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经优化调整实现了公司总体产能最大程度释放,减少了投资 资金的支出; 3、募投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实施期间,部分材料和设备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同时在保证质量的 前提下,基于合规的公开招标、三方比价及多个募投项目同步实施,部分具有共性的材料及 设备得以批量采购后,公司节约了采购成本; 4、公司合理规划资金,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 构性存款产品取得理财收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