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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艺文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董事吴体芳、独立董事林兢、独立董事陈玲。其中独立董事为2名,林兢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9年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七项议案。

2、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九项议案。

4、2020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七议案。

5、2020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四项议案。

6、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0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审计机构所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作为本公司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加强协调沟通

报告期内,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就重大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提高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加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确保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并披露,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等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等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更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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