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076,25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274,995.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税)人民币12,717,153.8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9,557,841.84元,公司总股本由220,774,000股变更为286,850,254股,注册资本由220,774,000元变更为286,850,254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 21004310026号《验
资报告》。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220,774,000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286,850,254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20,774,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86,850,25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 |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正式生效施行,《公司章程》原条款(即原第七条、第二十条)同时废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