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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常设的监督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现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分别是:

1、2020年1月10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2020年4月14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浙江诺控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17至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3、2020年4月24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0年6月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议案》、《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0年7月23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股东协议共同增资参股公司的议案》、《关于参股公司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业务相关标的资产的议案》。

6、2020年7月31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7、2020年9月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质押参股公司股权并为其向银行申请并购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2020年9月18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9、2020年10月27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2020年11月20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核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

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决策执行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凌无线”)向银行申请9,900 万美元(含等值人民币)并购授信额度提供股权质押和担保,锐凌无线将以自有资产为广和通提供反担保;锐凌无线的参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建信华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质押所

持有的锐凌无线股权,为参股公司此次申请并购授信额度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次质押和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股权和资产置换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健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1年,公司监事会继续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的情况,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同时,按照监管部门对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行完善,实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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