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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30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通过电话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LOUISA FAN女士、董事杨秋女士、董事曾骏文先生、独立董事王扬女士、徐小芳先生、王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ALEXANDER LIU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共621.60万份权益,包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2.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57.00万股,预留授予15.00万股;股票期权449.6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399.60万份,预留授予50.00万份。《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与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行权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行权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

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定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4:3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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