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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光-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光)

本人作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光,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德国波恩大学法律专业,博士毕业于德国科隆大学法律专业。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1997年6月至1998年5月任克虏伯公司中国法律事务顾问;1998年6月至1999年2月任LINKLATERS&ALLIANCE 中国法律事务顾问;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任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4月至2021年10月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北京光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7月至2023年8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任职期间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6660033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需要列席的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核。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3年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对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选举独立董事及高管等事项进行审核。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核。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其中包括: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关于公司业务发展、未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还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纳和及时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公司证券部积极传达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本人提出的相关疑问积极予以回应。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2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3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同意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6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07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郭 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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