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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14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整(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拓斯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环球”)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事项为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付款担保、采购担保及销售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函、保证合同等)等,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及担保事项将给予

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智能环境技术与金融机构、交易方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事项为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付款担保、采

购担保及销售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函、保证合同等)等,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拓斯达环球、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申请授信事宜与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拓斯达环球向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600万元,为满足拓斯达环球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拓斯达环球与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之间自2024年01月30日至2034年01月29日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并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向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为满足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与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之间自2024年01月30日至2034年01月29日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并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已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拓斯达环球、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审议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本次使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实际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实际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拓斯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10,0003,60003,6006,400
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79,00012,00046,30058,30020,7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2024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拓斯达环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拓斯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

4、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

4、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1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累计担保总额度为169,5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135,500万元;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9,000万元,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累计担保额度25,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

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23%,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99,685.10万元(含本次新增使用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4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拓斯达环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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