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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景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董事会5500
年度股东大会11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格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

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2020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关于《计提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在2020年05月0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20年0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公司购买2020年金沙路桥债权融资计划产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在所任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组织、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审议,在协助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及做出审慎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方面进行了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驶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此外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严谨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2020年度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2、2020年度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0年度未有独立董事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已于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后离任。在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最后,借此机会,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0年度中给予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景文

2021年0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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