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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中信建投关于立昂技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立昂技术”、“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2021年7月29日承接了立昂技术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立昂技术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6,400,589股,发行价格为27.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938.34元,扣除发行承销费用(不含税)12,560,375.61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31,239,562.73元,支付审计等发行费用9,425,374.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814,188.22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4月19日对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6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管理。2019年5月,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6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签署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6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涌支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签署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中信建投证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西部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余额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软件园支行8810200011871000127874,819,869.4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涌支行72767170249226,566.8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120913753310888422.03
合计74,846,858.36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74,846,858.3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金额
一、2019年4月收到募集资金金额431,239,562.73
减:支付发行费用9,425,374.51
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21,814,188.22
加:利息收入6,237,908.91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91,954,188.22
减:手续费支出10,826.77
减:并购交易支付的现金对价51,240,223.78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20,000,000.00
加:收回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10,000,000.00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74,846,858.36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已实施完毕且完成对价支付,并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①募投资金承诺投资金额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③累计投入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的比例(③=②/①)④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差额(④=①-②)⑤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⑥节余募集资金(⑥=④+⑤)
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191,954,188.22191,954,188.22100.00%0.006,227,082.14184,846,858.36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229,860,000.0051,240,223.7822.29%178,619,776.22
合计421,814,188.22243,194,412.0057.65%178,619,776.226,227,082.14184,846,858.36

注1:节余募集资金184,846,858.36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4,846,858.36元的差异110,000,000.00元,系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11,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止目前尚未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在的使用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行实施上述永久补流。注2:“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项目承诺金额与累计投入金额差异178,619,776.22元,系通过并购贷款资金进行支付所致。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募投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已通过自筹并购贷款资金进行了支付。另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已完成支付。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484.69万元(含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已实施完毕,公司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华杨 张 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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