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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民松)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任期内,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唐民松,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法律硕士,律师。现任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高级律师,仲裁员。唐民松先生自2020年5月7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多年受聘担任多家党政机关企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现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兼职境内外上市公司均未超过3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序号董事姓名职务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1唐民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8033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许立新、唐民松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董事姓名委员会应参加次数实际参加次数
1唐民松审计委员会44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0

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与投资者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在非会议期间,本人认真进行公司调研,通过阅读公司为董事提供的本公司有关业务、经营状况及前景的更新资料,以及有关上市监管规则最新发展和变动的信息,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监管动态、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的发展情况;通过听取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关注与重点的专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出谋献策,

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管理

报告期内,就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与投资期限等募集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检查,认为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其为公司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1、股权激励事项: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审核并根据自身专业水平提出对于的建议。

2、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总体评价及展望

2023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的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状况。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民松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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