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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盛况)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盛 况)

作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董事会出席情况

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盛况131300

2、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2020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未列席股东大会。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会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发表意见的会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01.2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03.20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04.03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0.04.1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04.2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05.27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07.16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0.08.2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0.10.1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11.2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会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发表意见的会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03.20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0.04.16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11.2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主持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重点讨论了公司换届时董事候选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并对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后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相关职责。

2、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及《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积极回顾总结报告期内公司战略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的全球化发展战略等事项提出了合理建议。

四、学习和培训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工作

1.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盛况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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