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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青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青阳)各位股东:

2023年度,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青阳,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混沌大学。现任首钢基金执行董事、参加学院创始人、上海讯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乐享似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

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李青阳1111000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3次,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考核指标、激励对象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非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策略和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

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资产减值、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履职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1、2023年4月26日,本人对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23年6月9日,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23年6月27日,本人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项和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23年7月24日,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25日,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6、2023年9月27日,本人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7、2023年11月21日,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8、2023年12月12日,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

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青阳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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