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宪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9月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将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