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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300570证券简称:太辰光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公司2020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九、十和十一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陈国尧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中所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1.00《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00《关于确认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0755-32983676;传真:0755-32983689

(三)会议联系人:许红叶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70。

2、投票简称:“太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1.00《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00《关于确认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5月10日17:00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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