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金山、蒋孝安、刘善理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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