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公司”或“发行人”)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富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5号)批复核准,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3万股,发行价格为1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5.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84.51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01.26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351ZA0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11日以证监许可[2019]1554号文《关于核准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股东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945,812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1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9,999,990.1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443,386.39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10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51ZA0016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11月与首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591902802510705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 | 37650188000138683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晋安支行 | 117120100100064811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合 计 | 0.00 |
注:上述账户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7月、2020年3月、2020年12月销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与开户银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得到了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100059590730010002 | 募集资金专户 | 88,431.0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江支行人民币账户100059590730010002账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84万元(尚未使用3.01万元,净利息收入5.8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本年度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2020年度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本年度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2:《2020年度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本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富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110ZA0001号《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专项报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富通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富通2020年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华泰联合证券对中富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2020年度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012,68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7,908,875.2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97,012,680.00 | 97,012,680.00 | - | 97,151,913.90 | 100.14% | 2019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20,750,149.00 | 103.75% | 2018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30,006,812.36 | 100.02% | 2017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小计 | 147,012,680.00 | 147,012,680.00 | - | 147,908,875.2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关于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租赁变更为购置办公楼并装修。根据招股说明书中“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来的实施方案,本项目中总部基地实施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软件园A区19号楼一层,即以公司现办公总部为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场所,项目实施后,公司会增加办公人员,如总部现有办公场地无法容纳,公司将以直接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在总部附近新增办公面积,公司为了确保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变更项目实施方式中办公场所租赁部分。此次变更实施方式的内容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中关于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租赁变更为购置办公楼并装修。公司通过购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文山里福州软件园五期C楼(即: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21、22层房屋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因此构成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关于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租赁变更为购置办公楼并装修。根据招股说明书中“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来的实施方案,本项目中总部基地实施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软件园A区19号楼一层,即以公司现办公总部为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场所,项目实施后,公司会增加办公人员,如总部现有办公场地无法容纳,公司将以直接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在总部附近新增办公面积,公司为了确保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变更项目实施方式中办公场所租赁部分。此次变更实施方式的内容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中关于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从租赁变更为购置办公楼并装修。公司通过购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文山里福州软件园五期C楼(即: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21、22层房屋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因此构成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9,073,413.28元。 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12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3月将1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2:
2020年度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47,229,990.1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7,199,913.4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7,199,913.4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47,229,990.16 | 447,229,990.16 | 447,199,913.43 | 447,199,913.43 | 99.99% | 2021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欣欣 张志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