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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仁科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杨一兵、杨波回避表决了该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了规范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原和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和仁”)”发生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杭州磐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源投资”)”发生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关联租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8-1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1年预计总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采购产品、商品、服务等中原和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云医疗、医院运营管理、健康城市、与智慧医疗有关的医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不超过30000.000.00

8-2

院新建、迁建

等业务

院新建、迁建等业务共同协商定价
合计-不超过3,0000.000.00

2、关联租赁,本公司为出租方

公司向控股股东出租办公室用于办公,公司出租给控股股东的房屋面积及租金金额较小,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租赁如下所示: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2021年度发生租赁金额(万元)
关联租赁杭州磐源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房屋市场定价不超过50
合计:不超过5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实际发生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关联租赁杭州磐源投资有限公司7.65万不超过50万0.5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中原和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琪

企业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09号2单元5层501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技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中原和仁35%的股权,本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孙霆在中原和仁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原和仁总资产653.03万元,净资产333.83万元,收入67.92万元,净利润-684.91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杭州磐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波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25号5楼505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采购代理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磐源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波担任磐源投资的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杨一兵和杨波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原和仁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主要开拓河南省区域智慧云医疗项目,以促进河南省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的建设运营落地;同时发展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大型医院新建、迁建项目下与智慧医疗有关的业务、以大型医院为核心的医联体/医共体项目、以临床专科为核心的专科联盟/专科医联体项目、医院运营管理项目、健康城市项目、大健康产业项目等相关业务。能按规定履约。磐源投资系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能按规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

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独立董事在事前认真审议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属于正常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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