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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仁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保本浮动型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或理财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因此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批准程序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光炼林剑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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