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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6.6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41.3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122.58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078.35万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规划、盈利水平等因素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且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正在进行新业务拓展,在未来经营发展过程中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的保障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说明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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