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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2021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2020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的规定,对于超过审计年限规定的,企业应当予以轮换。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8年12月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首席合伙人:邱靖之历史沿革: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业务信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

客户情况: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最近三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合伙人为王玥、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齐春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玥、王淇,上述3人均为注册会计师,拥有从事证券服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其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5年至今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1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会计师2:王淇,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至今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1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至今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47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的规定,对于超过审计年限规定的,企业应当予以轮换。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其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变更事宜并确认无异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查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并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核,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表示认可,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后,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理由充分,有利于保障并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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