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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司凯”)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4]23008350015号)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040,323.32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35,786.14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1,357,518.55元,减去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5,321,732.41元(其中,母公司为108,130,390.76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六○条规定:“(四)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战略计划,结合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战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战略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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