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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庆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庆伟先生,1978年出生,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曾任国匠麦家荣(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国匠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充分了解所需讨论与审议的事项,客观谨慎审议每个议案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
刘庆伟88004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年度召开的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2023/1/18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4/2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3/8/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名王智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8/2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10/1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履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重点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新聘副总经理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本人对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技能等要素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候选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备任职能力,选举、聘任流程符合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所处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4、战略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内审部”)及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透明度。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

持续关注并核实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知情权。努力保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本年度,无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本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在履职期间保持独立客观,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工作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述职人:刘庆伟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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