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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迅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8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了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亦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刘玉奇 吕国玉

赵恒勤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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