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1]0011681号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1年7月30日)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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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11681号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力威公司)编制的截止2021年7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江苏奥力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大华核字[2021]0011681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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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苏奥力威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奥力威公司截止2021年7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江苏奥力威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周益平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熊绍保 | |||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
专项说明 第1页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奥力威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927,97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22元。江苏奥力威公司本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475,999,950.62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7,7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8,299,950.62元,已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账号为403510100100449104的人民币账户。
公司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75,999,950.62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343,328.23元(不含增值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656,622.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披露的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
1 | 汽车传感器产品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45,113.00 | 34,000.00 | 扬邗发改备〔2021〕99号 |
2 | 商用车车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 35,023.71 | 9,000.00 | 扬邗发改备〔2021〕98号 |
专项说明 第2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3,665.66 | |
合 计 | 85,136.71 | 46,665.66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江苏奥力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0年5月14日经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江苏奥力威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7,434,669.51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已预先 投入资金(不含增值税) | 其中: | ||
土地购置 | 设备购置 | 其他 | |||
1 | 汽车传感器产品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3,511,547.69 | 3,157,425.89 | 254,867.26 | 99,254.54 |
2 | 商用车车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 13,923,121.82 | 12,629,703.58 | 1,216,361.46 | 77,056.78 |
合 计 | 17,434,669.51 | 15,787,129.47 | 1,471,228.72 | 176,311.32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