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蓝晓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0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人数及股份数量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具备申请解锁的主体资格,其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解锁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由于1名原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数量从162.6万股调整至158.2万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二、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具备申请解锁的主体资格,其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解锁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强 力 徐友龙 李 静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