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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2020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7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7,561,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1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咨询联系人:赵启祥咨询电话:0752-3761918传真电话:0752-3761928

六、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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