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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6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 股权的议案》;

6、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PoleStar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惠州分行银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500万美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申请5000万美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中式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均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所涉及的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活动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5、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认真核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 股权的议案》,为顺应全球产业发展趋势,为客

户提供电路板全系列产品和一体化服务,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收购Pole StarLimited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并间接持有MFS Technology (S) Pte Ltd及其所有子公司(包括MFS Technology(M)Sdn Bhd、湖南维胜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湖南维胜科技有限公司、益阳维胜科技有限公司和MFS Technology EuropeUG)100%的股权。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自身行业的特点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学习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推进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技能,积极开展工作交流,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更好配合公司及管理层工的工作。

4、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交流,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积极主动与市证监局等监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取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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