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080
2018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何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05,175,343.02 | 1,209,838,962.33 | 24.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83,394,073.14 | 987,061,039.03 | 9.76%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03,149,948.99 | 48.38% | 511,265,311.74 | 44.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777,899.68 | 47.06% | 123,535,658.93 | 61.4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9,161,213.02 | 45.17% | 121,786,484.72 | 59.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3,999,665.44 | -26.2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92 | 47.02% | 0.6433 | 61.4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92 | 47.02% | 0.6433 | 61.4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0% | 1.05% | 11.88% | 3.56%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192,024,000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 否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2592 | 0.643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8,662.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4,688.2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51,172.6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708.2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4,196.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60.92 | |
合计 | 1,749,174.2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91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川川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8.50% | 54,727,285 | 0 | 质押 | 18,054,000 | ||
黄泽沛 | 境内自然人 | 3.89% | 7,473,600 | 0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 国有法人 | 2.50% | 4,802,400 | 0 | ||||
何方 | 境内自然人 | 2.19% | 4,204,800 | 3,153,600 | ||||
陈虹 | 境内自然人 | 1.99% | 3,820,800 | 3,086,100 | ||||
奉明忠 | 境内自然人 | 1.72% | 3,312,000 | 2,484,00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优选成 | 其他 | 1.60% | 3,074,397 | 0 |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周胡兰 | 境内自然人 | 1.31% | 2,520,000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6% | 2,226,033 | 0 | ||
周昌奎 | 境内自然人 | 1.12% | 2,16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四川川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4,727,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54,727,285 | |||
黄泽沛 | 7,47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73,600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 4,80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2,40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74,397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4,397 | |||
周胡兰 | 2,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26,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6,033 | |||
周昌奎 | 2,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59,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9,687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 1,979,8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9,838 | |||
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成长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1,871,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1,66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何方 | 1,752,000 | 1,401,600 | 3,153,6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解锁其当年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 |
陈虹 | 1,714,500 | 1,371,600 | 3,086,1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解锁其当年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 |
奉明忠 | 1,380,000 | 1,104,000 | 2,484,0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解锁其当年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 |
夏瑜 | 810,000 | 648,000 | 1,458,0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解锁其当年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 |
尹晓 | 712,500 | 570,000 | 1,282,5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解锁其当年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 |
邓杰 | 585,000 | 468,000 | 1,053,0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解锁其当年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 |
合计 | 6,954,000 | 0 | 5,563,200 | 12,517,200 | -- |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科目 | 期末/本期 (2018年9月30日/2018年1-9月) | 期初/上期 (2018年1月1日/2017年1-9月)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511,265,311.74 | 353,525,103.45 | 44.62% | 公司订单增加收入增加以及本年8月开始合并大连华阳 |
营业成本 | 241,657,345.50 | 157,937,635.30 | 53.01% | 成本随收入增加而增加以及本年8月开始合并大连华阳 |
销售费用 | 61,704,225.08 | 46,938,412.62 | 31.46% | 销售费用随收入增加而增加以及本年8月开始合并大连华阳 |
管理费用 | 38,720,644.14 | 26,533,791.45 | 45.93% | 收入增加管理成本增加以及本年8月开始合并大连华阳 |
财务费用 | -7,545,220.04 | 1,045,399.08 | -821.75% | 上年末公司合并范围中云石卓越归还优先级合伙人出资后,本期不再支付利息,利息支出较上期减少 |
货币资金 | 265,526,416.64 | 390,275,136.37 | -31.96% | 本期支付收购大连华阳股份款,货币资金减少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94,484,204.81 | 361,157,064.64 | 36.92% | 随公司收入增加而增加以及合并大连华阳增加 |
预付款项 | 20,076,346.66 | 9,265,693.70 | 116.67% | 公司预付材料、设备款增多以及合并大连华阳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8,597,556.41 | 32,009,572.80 | -73.14% | 本期收购大连华阳,前期支付股权投资诚意金转为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余额减少 |
存货 | 246,482,527.54 | 132,985,519.61 | 85.35% | 为满足生产按时交货适量备库以及合并大连华阳增加 |
固定资产 | 179,588,496.93 | 78,530,986.83 | 128.68% | 公司增加投入以及合并大连华阳增加 |
在建工程 | 47,437,987.99 | 33,759,206.79 | 40.52% | 合并大连华阳增加 |
无形资产 | 130,750,721.29 | 95,243,432.67 | 37.28% | 合并大连华阳增加 |
商誉 | 95,838,200.03 | 51,057,902.17 | 87.70% | 本期公司收购大连华阳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商誉增加 |
短期借款 | 33,979,789.55 | 10,000,000.00 | 239.80% | 合并大连华阳增加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26,782,155.38 | 69,853,625.69 | 81.50% | 公司增加以及合并大连华阳 |
应付职工薪酬 | 36,768,810.72 | 19,148,345.64 | 92.02% | 公司增加以及合并大连华阳 |
应交税费 | 18,254,007.22 | 13,793,676.91 | 32.34% | 公司增加以及合并大连华阳 |
其他应付款 | 20,690,353.80 | 62,314,005.39 | -66.80% | 本期支付霍尔果斯优泰业绩承诺保证金3,300万元以及支付上期工程款,其他应付款余额减少 |
长期借款 | 124,291,739.13 | 100.00% | 公司收购大连华阳增加借款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989,701.91 | 5,988,468.31 | 183.71% | 合并大连华阳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366,653.47 | -4,938,786.63 | -5030.14% | 公司收购大连华阳支付的投资款增多,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42,659.44 | -15,851,903.67 | 770.85% | 公司收购大连华阳增加借款,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1、2017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清算并注销云石卓越的议案》,公司已借助云石卓越完成对优泰科股权收购,且后续暂无需要云石卓越投资的标的,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与投资各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同意对云石卓越依法进行清算、注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云石卓越基本完成清算、注销手续。2、2018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15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柏恩签订<股票减持事宜的协议>》的议案,由于未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收益计算方式,经双方采取多种方式测算并协商后,同意深圳柏恩以200万元作为其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支付给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深圳柏恩签订《关于股票减持事宜的协议》。据2018年4月9日公司与深圳柏恩签订的《关于股票减持事宜的协议》约定内容,在协议签署后10日内支付完成,但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深圳柏恩仅向公司支付了20万元,剩余180万元尚未按期支付。公司已于2018年6月21日正式向深圳柏恩发出《催告函》,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深圳柏恩以现金流极度紧张为由请求延后支付,公司将继续催收未支付款项,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司的权益。3、2018年6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华阳企管、梁玉韬及韩瑞签订<大连华阳密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华阳密封98.45%股权的实际控制,并完成了转让、变更登记及质押手续,华阳密封已于8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在2019年6月20日前,将继续按本次交易估值收购剩余股权。4、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9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106,68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85,34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2,024,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9月25日,并于2018年9月25日实施完毕。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1、关于拟清算并注销并购基金的公告 | 2017年12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清算并注销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
2、关于与深圳柏恩签订股票减持事宜的公告 | 2018年04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与 |
深圳柏恩签订股票减持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 ||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华阳密封股权的公告 | 2018年06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华阳密封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
4、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8年09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权激励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柏恩 | 股份减持承诺 | 注1 | 2016年06月12日 | 9999年12月31日 | 违反减持承诺 |
川机投资 | 股份减持承诺 | 注2 | 2018年06月12日 | 2020年6月11日 | 正常履行 | |
本公司 | 分红承诺 | 注3 | 2015年06月12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 | |
省机械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注4 | 2015年06月12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 | |
川机投资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注5 | 2015年06月12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 | |
黄泽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 注6 | 2015年06月12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 |
诺 | ||||||
本公司;川机投资;省机械院;陈虹;邓杰;奉明忠;何方;黄泽沛;罗宏;彭玮;王锦田;夏瑜;尹晓;赵其春;赵曲;周胡兰;朱毅;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金证券 | 其他承诺 | 注7 | 2015年06月12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 | |
省机械院 | 其他承诺 | 注8 | 2015年06月12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 | |
本公司 | 其他承诺 | 注9 | 2015年06月12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 | |
川机投资;省机械院 | 其他承诺 | 注10 | 2015年06月12日 | 2020年6月11日 | 正常履行 | |
深圳柏恩 | 其他承诺 | 注11 | 2015年06月12日 | 9999年12月31日 | 违反减持承诺 | |
霍尔果斯优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富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夏利民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注12 | 2017年12月07日 | 2018年12年31日 | 正常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柏恩签订<股票减持事宜的协议>》的议案,由于未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收益计算方式,经双方采取多种方式测算并协商后,同意深圳柏恩以200万元作为其违反承诺减持公 |
四、 承诺内容
注1:关于减持和持股意向的承诺:深圳柏恩作为日机股份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深圳柏恩持日机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深圳柏恩减持所持有日机股份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深圳柏恩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深圳柏恩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日机股份的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深圳柏恩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深圳柏恩在减持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2:公司控股股东川机投资承诺:川机投资作为日机股份的控股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川机投资所持日机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川机投资减持所持有日机股份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川机投资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川机投资在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在锁定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川机投资减持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股份总数的5%;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川机投资减持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股份总数的1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川机投资减持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股份总数的25%。在减持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2、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3、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4、公司现金分配的具体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5、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6、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7、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8、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9、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10、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201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方案的议案》中关于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即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A股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成为一家公众公司,担负着为股东谋利益、为员工谋福利、为社会做贡献的多重社会责任,其中利润分配是体现股东利益的重要方面。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合理权益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并相应修改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如下: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坚持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间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4、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可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注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避免将来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省机械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日机股份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日机股份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果本院或本院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事了对日机股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院愿意将该业务无偿转让给日机股份,同时将该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或股权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转让给日机股份。如果本院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日机股份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院应当立即通知日机股份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构按日机股份能合理接受的条件首先提供给日机股份,日机股份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导致日机股份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院将予以赔偿;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所获得的收益本院将无偿捐赠给日机股份。如本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职工以其个人身份从事了本承诺函描述的对日机股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院将以各种合法手段促使其停止该业务。本承诺函自本院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院不再直接或
间接控制日机股份。本院在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院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而作出”。关于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影响本公司,从而作出对控股股东有利但有可能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犯,除前述制度安排外,公司控股股东川机投资、实际控制人省机械院出具《关于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1)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日机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日机股份(包括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日机股份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日机股份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日机股份及其他关联股东的利益。(2)在日机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涉及川机投资、省机械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将不会要求和接受日机股份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4)保证将依照日机股份的章程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日机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除非不再为日机股份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始终有效。若违反上述承诺给日机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本院承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和省机械院之间的关联交易,省机械院于2012年3月1日作出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通过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并保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直接或间接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川机投资和省机械院为避免对日机股份的资金占用,出具了《关于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通过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并保证本公司/本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直接或间接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如若违反,省机械院承诺:将在日机股份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日机股份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从违反承诺之日起,省机械院直接和间接应获得的日机股份现金分红,归日机股份所有,直至省机械院归还所占用的资金及利息为止;如果未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省机械院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注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川机投资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日机股份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日机股份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事了对日机股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愿意将该业务无偿转让给日机股份,同时将该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或股权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转让给日机股份。如果本公司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日机股份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应当立即通知日机股份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构按日机股份能合理接受的条件首先提供给日机股份,日机股份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日机股份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所获得的收益本公司将无偿捐赠给日机股份。如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的职工以其个人身份从事了本承诺函第一条描述的对日机股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以各种合法手段促使其停止该业务。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控制日机股份。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而作出”。关于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影响本公司,从而作出对控股股东有利但有可能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犯,除前述制度安排外,公司控股股东川机投资、实际控制人省机械院出具《关于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1)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日机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日机股份(包括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日机股份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日机股份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日机股份及其他关联股东的利益。(2)在日机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涉及川机投资、省机械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将
不会要求和接受日机股份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4)保证将依照日机股份的章程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日机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除非不再为日机股份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始终有效。若违反上述承诺给日机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本院承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和省机械院之间的关联交易,省机械院于2012年3月1日作出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通过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并保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直接或间接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川机投资和省机械院为避免对日机股份的资金占用,出具了《关于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通过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并保证本公司/本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直接或间接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如若违反,川机投资承诺:将在日机股份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日机股份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从违反承诺之日起,川机投资应获得的日机股份现金分红,归日机股份所有;从违反承诺之日起,川机投资将停止行使所持日机股份的股份投票权,直至川机投资归还所占用的资金及利息为止;如果未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川机投资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注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黄泽沛向日机股份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目前除持有日机股份股份和在日机股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外,没有从事与日机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且未来在持有日机股份股份期间亦不会以参股、控股、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方式从事与日机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日机股份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注7: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发行人承诺:若有权部门认定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省机械院承诺:若有权部门认定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院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院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院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川机投资承诺:若有权部门认定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川机投资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并督促发行人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全部购回已经出售的股份,若公司股票此前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川机投资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川机投资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有权部门认定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保荐机构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督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发行人会计师承诺:本所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的过错,证明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有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关于违反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承诺:若有权部门认定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实际控制人省机械院承诺:若有权部门认定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省机械院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省机械院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省机械院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控股股东川机投资、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管承诺: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注8:关于补足出资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省机械院承诺:“本院系日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日机股份的前身为日机有限。日机有限设立时,其股东之一工程中心存在部分出资未及时到位以及以市场销售渠道方式出资的情况,上述情况目前已由工程中心以货币资金方式进行了补足和规范。本院承诺,工程中心如因前述补足出资事宜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者被任何有权方要求赔偿损失,本院将无条件代工程中心承担全部罚款或损失赔偿责任”。如若违反,省机械院承诺:将在日机股份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日机股份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从违反承诺之日起,省机械院直接和间接应获得的日机股份现金分红,归日机股份所有,直至省机械院完全承担日机股份因原四川密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足出资事宜受到的处罚或损失为止;如果未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省机械院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注9: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若公司本次发行成功,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于公司上述指标的影响并提高投资者的回报。(一)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的措施1、公司将加大技术和研发的投入,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2、公司将制定更为高效的营销计划,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口碑,使更多用户使用公司产品。3、公司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聚焦用户需求,并通过不断创新来满足用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为用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服务,继续打造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4、人才是公司的立身之本。公司将通过自身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提升公司的人才素质结构和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5、公司将科学有效地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尽快将项目转化为生产力,从而全面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6、本次发行上市后,将有助于公司品牌和技术、资金实力的全面提升。公司将把握这一市场机遇,积极开展相关优质企业的产业并购,特别是加大对一些盈利能力较高的企业并购。通过并购,将有助于快速拓展相关市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二)提高投资者回报的措施公司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已在《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中作了相关制度安排。同时,公司制订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关于违反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注10:关于违反股份锁定和股份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实际控制人省机械院承诺:本院将在日机股份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日机股份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院因违反相关承诺出售股票获得的收益归日机股份所有;如果未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院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控股股东川机投资承诺:本公司将在日机股份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日机股份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因违反相关承诺出售股票获得的收益归日机股份所有;如果未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注11:关于违反股份锁定和股份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柏恩承诺:本公司将在日机股份的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日机股份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因违反相关承诺出售股票获得的收益归日机股份所有;如果未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注12:夏利民、霍尔果斯优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富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日机密封承诺,优泰科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00万元人民币、1,650.00万元人民币、1,900.00万元人民币。本协议所称净利润指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为2016年至2018年,如优泰科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之和小于承诺累计净利润之和,则霍尔果斯优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向日机密封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如发生霍尔果斯优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拒不履行补足义务或其履行补偿义务后仍有差额的情况,夏利民承诺承担该补偿义务的连带责任。业绩承诺补偿计算公式及方式如下:
1.业绩承诺现金补偿义务的计算公式: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承诺累计净利润之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之和)÷业绩承诺期内承诺累计净利润之和×15,840万元。若计算的补偿金额未超过3,300万元,则补偿金额为按照本条的公式计算的金额;若计算的补偿金额大于3,300万元,则补偿金额为3,300万元。2.业绩考核以及结算事宜在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执行实施。
五、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5,526,416.64 | 390,275,136.3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10,483.73 | 4,510,483.7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94,484,204.81 | 361,157,064.64 |
其中:应收票据 | 96,652,633.65 | 101,496,182.28 |
应收账款 | 397,831,571.16 | 259,660,882.36 |
预付款项 | 20,076,346.66 | 9,265,693.7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597,556.41 | 32,009,572.8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6,482,527.54 | 132,985,519.6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323,029.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9,677,535.79 | 944,526,499.8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1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9,588,496.93 | 78,530,986.83 |
在建工程 | 47,437,987.99 | 33,759,206.7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0,750,721.29 | 95,243,432.6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95,838,200.03 | 51,057,902.17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782,400.99 | 6,720,934.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5,497,807.23 | 265,312,462.46 |
资产总计 | 1,505,175,343.02 | 1,209,838,962.3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979,789.55 | 1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26,782,155.38 | 69,853,625.69 |
预收款项 | 24,800,073.49 | 27,700,843.4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768,810.72 | 19,148,345.64 |
应交税费 | 18,254,007.22 | 13,793,676.91 |
其他应付款 | 20,690,353.80 | 62,314,005.39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2,275,190.16 | 202,810,497.0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24,291,739.1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2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229,238.75 | 9,630,621.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989,701.91 | 5,988,468.3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1,510,679.79 | 15,819,089.71 |
负债合计 | 413,785,869.95 | 218,629,586.7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2,024,000.00 | 106,6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0,030,082.90 | 395,906,707.7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0,601,806.85 | 64,135,987.0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10,738,183.39 | 420,338,344.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83,394,073.14 | 987,061,039.03 |
少数股东权益 | 7,995,399.93 | 4,148,336.5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91,389,473.07 | 991,209,375.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05,175,343.02 | 1,209,838,962.33 |
法定代表人:赵其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燕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3,281,894.66 | 328,201,405.1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10,483.73 | 4,510,483.7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51,672,600.81 | 297,540,494.02 |
其中:应收票据 | 75,033,599.08 | 96,220,302.84 |
应收账款 | 276,639,001.73 | 201,320,191.18 |
预付款项 | 13,420,063.82 | 6,286,837.67 |
其他应收款 | 38,289,075.58 | 63,303,789.90 |
存货 | 134,175,811.49 | 102,109,024.4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775,349,930.09 | 801,952,034.88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10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85,288,696.23 | 313,549,941.27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2,255,382.16 | 17,765,415.38 |
在建工程 | 767,054.69 | 767,054.6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0,649,835.53 | 20,892,176.4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64,035.65 | 4,881,227.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6,425,004.26 | 357,855,815.41 |
资产总计 | 1,421,774,934.35 | 1,159,807,850.2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7,670,324.51 | 51,427,611.50 |
预收款项 | 21,432,950.30 | 27,226,226.11 |
应付职工薪酬 | 33,334,594.51 | 16,087,979.18 |
应交税费 | 15,073,288.79 | 12,172,236.25 |
其他应付款 | 62,543,091.04 | 44,081,598.87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1,054,249.15 | 150,995,651.9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24,291,739.1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2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304,683.36 | 6,521,942.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05,437.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101,859.49 | 6,721,942.74 |
负债合计 | 344,156,108.64 | 157,717,594.6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2,024,000.00 | 106,6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7,450,345.34 | 402,794,345.3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0,601,806.85 | 64,135,987.03 |
未分配利润 | 497,542,673.52 | 428,479,923.2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77,618,825.71 | 1,002,090,255.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21,774,934.35 | 1,159,807,850.29 |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03,149,948.99 | 136,909,328.60 |
其中:营业收入 | 203,149,948.99 | 136,909,328.6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6,995,193.91 | 98,382,155.73 |
其中:营业成本 | 98,369,183.87 | 60,708,912.2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463,798.34 | 2,223,549.97 |
销售费用 | 22,853,681.55 | 17,657,542.32 |
管理费用 | 16,547,787.55 | 8,956,824.12 |
研发费用 | 9,141,931.90 | 7,656,137.16 |
财务费用 | -955,881.66 | 547,605.52 |
其中:利息费用 | 1,273,667.68 | 2,738,573.58 |
利息收入 | -2,552,721.73 | -2,311,822.08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5,307.64 | 631,584.43 |
加:其他收益 | 541,968.86 | 1,641,594.7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2,076.7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928,800.65 | 40,168,767.60 |
加:营业外收入 | 5,534.65 | 157,725.32 |
减:营业外支出 | 20,934.96 | 176,835.3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913,400.34 | 40,149,657.62 |
减:所得税费用 | 6,997,888.25 | 6,089,055.2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915,512.09 | 34,060,602.4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915,512.09 | 34,060,602.4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9,777,899.68 | 33,848,270.44 |
少数股东损益 | 137,612.41 | 212,331.9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9,915,512.09 | 34,060,602.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777,899.68 | 33,848,270.4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7,612.41 | 212,331.9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592 | 0.176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592 | 0.1763 |
法定代表人:赵其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燕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54,314,708.86 | 115,228,262.51 |
减:营业成本 | 78,800,946.82 | 50,564,636.13 |
税金及附加 | 1,528,350.63 | 1,666,353.61 |
销售费用 | 17,950,691.12 | 15,090,119.86 |
管理费用 | 9,230,774.36 | 6,086,054.45 |
研发费用 | 7,098,695.45 | 6,290,724.10 |
财务费用 | -1,183,160.94 | -1,807,890.67 |
其中:利息费用 | 1,182,134.54 | |
利息收入 | -2,377,046.69 | -1,816,939.02 |
资产减值损失 | -1,163,184.30 | 810,953.60 |
加:其他收益 | 362,086.77 | 1,595,196.5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48,429.5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762,112.05 | 38,122,507.98 |
加:营业外收入 | 1,600.00 | 157,725.32 |
减:营业外支出 | 562.55 | 157,725.3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3,763,149.50 | 38,122,507.98 |
减:所得税费用 | 6,222,777.62 | 5,503,716.8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540,371.88 | 32,618,791.1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540,371.88 | 32,618,791.1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7,540,371.88 | 32,618,791.1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955 | 0.169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955 | 0.1699 |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511,265,311.74 | 353,525,103.45 |
其中:营业收入 | 511,265,311.74 | 353,525,103.4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70,326,779.97 | 264,622,351.43 |
其中:营业成本 | 241,657,345.50 | 157,937,635.3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396,526.91 | 6,003,756.81 |
销售费用 | 61,704,225.08 | 46,938,412.62 |
管理费用 | 38,720,644.14 | 26,533,791.45 |
研发费用 | 24,618,741.01 | 18,940,731.34 |
财务费用 | -7,545,220.04 | 1,045,399.08 |
其中:利息费用 | 1,606,210.28 | 8,289,830.12 |
利息收入 | -9,603,139.28 | -7,481,938.74 |
资产减值损失 | 4,774,517.37 | 7,222,624.83 |
加:其他收益 | 1,354,688.25 | 2,588,084.2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1,172.60 | 242,075.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2,644,392.62 | 91,732,911.60 |
加:营业外收入 | 537,340.87 | 386,813.21 |
减:营业外支出 | 117,970.27 | 177,364.8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3,063,763.22 | 91,942,359.98 |
减:所得税费用 | 19,409,260.21 | 15,284,603.9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654,503.01 | 76,657,756.0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654,503.01 | 76,657,756.0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3,535,658.93 | 76,513,256.20 |
少数股东损益 | 118,844.08 | 144,499.8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3,654,503.01 | 76,657,756.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3,535,658.93 | 76,513,256.2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8,844.08 | 144,499.8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433 | 0.398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433 | 0.3985 |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409,551,015.63 | 299,887,263.73 |
减:营业成本 | 198,389,185.93 | 134,560,750.80 |
税金及附加 | 4,302,013.03 | 4,424,959.47 |
销售费用 | 50,968,048.03 | 40,647,362.24 |
管理费用 | 23,900,777.45 | 16,061,538.86 |
研发费用 | 19,551,021.25 | 16,361,381.39 |
财务费用 | -7,686,419.06 | -6,594,039.53 |
其中:利息费用 | 1,182,134.54 | |
利息收入 | -8,867,118.64 | -6,627,216.73 |
资产减值损失 | 3,635,979.22 | 6,401,403.42 |
加:其他收益 | 1,051,545.34 | 2,448,889.7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48,429.5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8,890,384.68 | 90,472,796.78 |
加:营业外收入 | 449,459.53 | 386,813.21 |
减:营业外支出 | 3,869.83 | 158,254.8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9,335,974.38 | 90,701,355.14 |
减:所得税费用 | 17,137,404.31 | 13,128,188.8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198,570.07 | 77,573,166.3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198,570.07 | 77,573,166.3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2,198,570.07 | 77,573,166.3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322 | 0.404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322 | 0.4040 |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9,765,381.39 | 213,672,704.1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09.3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96,979.58 | 8,950,495.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0,565,770.30 | 222,623,199.1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186,572.26 | 38,693,285.4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2,786,687.51 | 67,831,184.1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2,824,917.17 | 50,414,427.1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767,927.92 | 33,138,040.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566,104.86 | 190,076,937.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99,665.44 | 32,546,261.6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500,000.00 | 17,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1,172.60 | 242,075.3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8,167.55 | 4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67,998.1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979,340.15 | 19,510,473.4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717,734.36 | 8,449,260.1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8,100,000.00 | 16,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16,528,259.26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0,345,993.62 | 24,449,260.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366,653.47 | -4,938,786.6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9,775,309.78 | 1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775,309.78 | 1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844,540.28 | 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412,994.48 | 23,851,903.6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75,115.5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432,650.34 | 25,851,903.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42,659.44 | -15,851,903.6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6,179.73 | 184,128.6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3,250,508.32 | 11,939,700.0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7,064,963.55 | 493,121,281.1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3,814,455.23 | 505,060,981.24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2,760,240.81 | 178,166,068.0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09.3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01,404.60 | 8,095,773.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2,665,054.74 | 186,261,841.0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399,612.08 | 39,003,873.5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681,926.58 | 49,557,812.8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303,842.71 | 43,722,615.5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21,693.06 | 21,586,521.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707,074.43 | 153,870,823.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57,980.31 | 32,391,017.6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48,429.5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205.00 | 4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364,634.56 | 4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21,227.06 | 851,488.4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6,838,754.96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9,759,982.02 | 851,488.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95,347.46 | -851,088.4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5,291,739.13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291,739.1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852,134.54 | 15,436,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852,134.54 | 15,436,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439,604.59 | -15,436,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252.08 | -17,546.0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969,510.48 | 16,086,383.1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7,771,405.14 | 417,048,980.7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2,801,894.66 | 433,135,363.87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