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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铭智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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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监事会人员组成如下:

第四届监事会
姓名职务
毛林丽监事会主席
徐建东股东代表监事
余 清职工代表监事
第五届监事会
姓名职务
陈 娟监事会主席
徐建东非职工代表监事
余 清职工代表监事

注:由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完成了换届选举。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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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主要议题参加人员召开方式投票表决情况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04.26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相关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议案 14、关于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全体监事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全票表决通过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08.04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3、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全体监事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全票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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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主要议题参加人员召开方式投票表决情况
章程》的议案 4、关于实施超额利润奖励的议案 5、关于签署收购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中应收账款考核相关执行事项协议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08.24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下属控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全体监事现场会议全票表决通过
4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10.23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补充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4、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体监事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全票表决通过
5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10.27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全体监事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全票表决通过

二、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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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通过调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未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能够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审议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并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有效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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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行为,有效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的检查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从信息披露的范围、标准、内部控制及责任追究等多方面对信息披露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信息均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强监督力度,积极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保障公司依法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同时,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0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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