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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海南火眼汇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海南火眼汇盈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基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规划,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布局、获得投资收益,公司拟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位合伙人投资设立海南火眼汇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火眼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基金设立规模1.93亿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火眼基金,持有其5.1813%的出资份额。

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的具体认缴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5181%
2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3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4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5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2.5907%
6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10.3627%
7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2.5907%
8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9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10诺玛(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11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12徐金根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13孙清焕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14陈良玉有限合伙人2,00010.3627%
15蒋忠永有限合伙人5002.5907%
16林志强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17李建光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18李凯有限合伙人5002.5907%
19陈伟达有限合伙人2001.0363%
20厦门素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21张耀坤有限合伙人1,0005.1813%
合计19,300100.00%

2、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对外投资性质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4AXFX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3111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爱龙

7、成立日期:2017年02月15日

8、营业期限:2017年02月15日 至 2047年02月14日

9、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股权情况: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王爱龙持股29%、李光静持股25%、吴海东持股1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以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有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资质,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基金业协会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码:P1066202)。

(二)有限合伙人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004828D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洪家后高桥村)

(4)注册资本:121768.8332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林敏

(6)成立日期:2002年08月02日

(7)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车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智能车载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22034843M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

(4)注册资本:93302.2185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朱双全

(6)成立日期:2000年07月11日

(7)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材料、半导体及光电材料、功能性新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芯片设计和软件开发业务及服务;云打印及数字快印、服务(不含印刷);新材料、软件及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专利转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55248981XP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泰安路16号

(4)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高南

(6)成立日期:2010年03月12日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LED灯具、通信终端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五金、交电、仪器、仪表、通用机械销售;智能移动密集架、数字化档案产品、射频识别(RFID)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IC卡及IC卡读写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物联网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10384768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666弄2号5层504-511室

(4)注册资本:616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胡黎强

(6)成立日期:2008年10月31日

(7)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研发、销售,系统集成,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5435728P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锦绣工业园8栋第一层至第三层A区

(4)注册资本:2808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育宣

(6)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0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精密模具、通讯用电子连接器、电子塑胶制品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精密模具、通讯用电子连接器、电子塑胶制品的制造。

6、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908906337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

(4)注册资本:47211.6893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梁勤

(6)成立日期:2006年08月02日

(7)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分布式光伏发电;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及其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光伏电力项目的开发以及光伏产业项目的开发;光伏太阳能组件、太阳能应用工程零部件的销售;太阳能应用系统集成开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28543956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F座402-5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奇星

(6)成立日期:2001年04月19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情况:陈奇星持有该公司90%股权,陈美玲持有该公司10%股权。

8、诺玛(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0NQ29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F22室

(4)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ZHANG NING

(6)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0日

(7)营业期限:2015年10月20日 至 2045年10月19日

(8)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管理咨询(除代理记账),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情况:彤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9、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287496X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望海路1188号伍兹公寓3栋24楼A户A区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曾芳勤

(6)成立日期:2015年04月30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银行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限制的项目)。

(8)股权情况:曾芳勤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0、厦门素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RPDBK11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1115号

(4)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学仁

(5)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9日

(6)合伙期限:2021年03月19日 至 2031年03月18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情况:林萌持有该公司99%股权,林学仁持有该公司1%股权。

11、姓名:徐金根

身份证号码:3205231969****

住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东方华庭********

12、姓名:孙清焕

身份证号码:3622221973****住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13、姓名:陈良玉

身份证号码:4602001975****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14、姓名:蒋忠永

身份证号码:3306251972****住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5、姓名:林志强

身份证号码:3505241974****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

16、姓名:李建光

身份证号码:1324281980****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

17、姓名:李凯

身份证号码:4104811973****住址:河南省舞钢市寺坡石漫滩大道********

18、姓名:陈伟达

身份证号码:3406031979****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

19、姓名:张耀坤

身份证号码:3322251985****住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上述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海南火眼汇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2、基金规模:人民币19,30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以货币形式出资

5、基金管理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出资进度:合伙人应于约定的缴付期限内一次性缴纳完毕全部认缴出资。具体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以合伙企业书面通知为准。

7、存续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5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2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最多延长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

8、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已投资项目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后转让、并购、股权/股份转让、回购、及有利于投资增值的其他退出方式。

9、会计核算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10、投资方向:重点投资于半导体、精密器件、新材料、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

(1)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①讨论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②决定合伙企业举借债务事宜;

③审议并批准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或普通合伙人份额转让事宜;

④审议并批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转换事宜;

⑤决定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⑥评估管理人管理业绩并提出建议;

⑦决定聘任、解聘和变更管理人;

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合伙人会议所议事项,须由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2/3)以上(含)的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同意方可审议通过。

(2)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对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等投资事宜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拥有对合伙企业相关投资做出最终决定的权限,具体包括:

①决定是否投资及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

②决定投资项目退出方案;

③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其他职权;

④投资决策委员会每位委员均有一票表决权,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

⑤投决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委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必须经投决会全体委员一致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2、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有权按照本协议及相关合伙人会议决议、投资协议等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经营利润;

②参加合伙人会议,依法行使有限合伙人相应权利;

③有权在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其所占实缴出资比例取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④有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经营资料;

⑤有权了解和监督合伙企业的业务状况并提出意见。

(2)合伙人的义务

①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其承诺的出资;

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若相关合伙人会议决议、投资协议等有另

外约定的,按另外约定承担义务;

③除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干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④授权管理人负责项目的选择和投资管理事务,根据投决会的决定签署进行对外投资的所需的法律文件并配合实施;

⑤保密义务:有限合伙人仅能将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向其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合伙企业相关的事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包括但不限于与普通合伙人有利益冲突的商业事务。

3、收益分配机制

在合伙期限内,合伙企业通过任一投资项目投资所获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合理预计费用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30日内组织分配。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则,按实际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配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

有限合伙企业退出一项投资时,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归还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按有限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比例分配各有限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本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2)归还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3)分配有限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出资实现每年8%单利的收益(按照从每次缴款到账日期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这里“到账日期”是指缴款划入本合伙企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账户日期);

(4)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限合伙人之实缴出资实现每年8%单利的收益(按照从每次缴款到账日期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这里“到账日期”是指缴款划入本合伙企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账户日期);

(5)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四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益,为超额收益。

超额收益中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80%在全体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火眼基金,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寻求具有协同效应的产业投资,拓展投资渠道,加快产业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获取优质的产业布局机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行业地位和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2、存在的风险

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的产业基金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基金日常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自有资金参与设立火眼基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另外,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拓展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资金收益来源,服务于公司未来战略布局。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本次合作设立投资基金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拟投资目标尚未明确,现阶段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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